中文学校教师守则 Teachers' Guidelines


  1. 热爱教育事业,有爱心和责任心,以授业解惑为己任,尽最大努力教导学生,爱护学生,培养学生对学习中文的兴趣以及对中国文化的热爱。
  2. 根据学校颁布的标准,拟定学期教学方案和进程计划,并于新学期开始前上交校长。每周课程应有课堂教案,其必须涵盖教学内容,教学目的,对学生的要求,以及学生作业。
  3. 在教学过程中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采取灵活机动的教学方式,活跃课堂气氛,因材施教,因人施教,师生互动。保证课堂纪律,平等对待每个学生。
  4. 根据教学计划布置家庭作业,认真批改学生作业。 在学期中应向家长至少通报一次教学计划及学生的学习进展,并在学期末向家长及学校汇报学生学习成果。
  5. 维持课堂秩序, 严格学风, 保证教学环境不受任何干扰。课间休息时,不可在楼道里相互追逐和打闹。不可在楼道里跑。只能走。
  6. 在家长代表协助下,负责维护租用教室内的所有物品,保证课桌椅课后恢复原位。课后必须清洁黑板/白板及地上的杂物。发现损害租用教室内物品的情况,应立即向学校报告,并协助善后处理。
  7. 按时到校,提早五分钟进入教室,务必做到按时上下课。下课后需等学生全部离开教室老师方可离开。
  8. 配合学校及家长监督教学,虚心听取并接受教学建议。
  9. 教师请假应提前两周通知校方及家长和学生。如有急事需请假,务必及时通知学校。不请假而缺席上课是严重失职行为。如教师不能上课,代课老师需经学校批准。代课老师薪资应由学校统一管理和发放。
  10. 和校理事会互动,及时反映学生及家长的反馈意见、合理要求和建议。
  11. 开学两周内,向学校上报学生名单。两周后,如有学生不在您的班级名单上,或虽在名单上但从来没见上课,请及时报告理事会。
  12. 违反以上规定者,学校董事会将视情节酌情给与口头警告,书面警告,或解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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